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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发布浙江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
关于发布浙江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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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9-01-10 13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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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发文单位: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:2008-4-2  执行日期:2008-4-2   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劳动(人事劳动)保障局,省级各单位: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浙江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我省2007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,经综合分析,现将我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:  1.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

关于发布浙江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

【概要描述】发文单位: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:2008-4-2  执行日期:2008-4-2   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劳动(人事劳动)保障局,省级各单位: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浙江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我省2007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,经综合分析,现将我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:  1.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

  • 分类:劳动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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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发文单位: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

  发布日期:2008-4-2

  执行日期:2008-4-2   

  各市、县(市、区)劳动(人事劳动)保障局,省级各单位: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《浙江省企业工资指导线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结合我省2007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及2008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,经综合分析,现将我省2008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:

   1.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%;

   2.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8%;

   3.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5%. 

 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。

  

  各地要根据今年工资调控目标,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调控,指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,合理确定工资水平。对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,要指导其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;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、增长过快的垄断企业,要严格调控其工资增长;对已经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,要引导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对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作用。

  

  二00八年四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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