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管机动车年检程序


时间:

2019-01-10

事项名称:

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

办事程序:

检测线上线检测车辆-车管所检测签证处签发检验合格标志

申报材料:

(一) 填写《机动车定期检验表》;

(二)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;

(三) 机动车行驶证;

(四)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13条。

办理时间:

市车管所为周一至周六(法定节假日除外);各县(市)车管所为周一至周五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

承诺时限:

当天办理

收费说明:

汽车定期检测费:135元;摩托车定期检测费:75元。

收费依据:

浙财综[2002]2号文件。

承办责任人:

杨国威、沈国权

联系电话:

0575-88360030

投诉电话:

0575-88361853(市区)、88364589(市区)

办事地点:

目前,除诸暨牌照汽车在诸暨参加检验外,全市其他县(市、区)汽车均在绍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参加定期检验(新昌县、嵊州市汽车由交巡警支队车管所上门检测);摩托车按牌照分别在绍兴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和各县(市)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参加定期检验。

 

 

提示:

(一)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
(二)载货汽车和大型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;超过10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
(三)小型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6年的,每年检验1次;超过15年的,每6个月检验1次;

(四)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;超过4年的,每年检验1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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